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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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: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  http://big5.cnfol.com/big5/news.cnfol.com/100910/101,1587,8407173,00.shtml  2010年09月10日 11:30 中華工商時報  作者:王石川

  日前,有著“中國首善”之稱的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游標,在其公司網站上刊出了致比爾·蓋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,陳游標在信中指出,當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,能夠把財富歸還世界,是一種高尚和偉大。“所以,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,將不是捐出一半財富,而是向慈善機構捐出自己的全部財產。”

  陳游標的這封公開信,樸素而深刻,字裏行間跳躍著溫熱的情懷、雋永的道理,比如,“財富是水,是身外之物。如果有一杯水可以一個人喝,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在家裏,要是有一條河就該與大家分享。”再比如,“當我們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,能夠把財富歸還世界,讓更多遭遇不幸和貧困的兄弟姐妹共用,自己清清白白地離開這個世界,更是一種高尚和偉大。相反,如果在巨富中死去則是可恥的。”

  “在巨富中死去則是可恥的”,實際上是一句流傳甚久的名言,出自美國鋼鐵大王、美國“公益之父”安德魯·卡內基之口,此君一生聚斂天量財富,臨死前幾近將全部家當捐于慈善事業,這句“我只是上帝財產的管理人,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。”為人口耳相傳、倍加稱道,也讓卡內基名垂青史,令人欽敬。今天,發誓裸捐的中國首善陳游標重提這句話,自然頗具深意,既是夫子自道,也是說給其他富豪聽的,尤其在不少中國富豪對“巴比行動”望而卻步的語境中,這句話更堪回味。

  在筆者看來,打量“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”,應從兩方面入手。一方面,任何人都無權對別人進行道德綁架。具體而言,一個人有沉默權,也有選擇權,富人當然不例外,富人選擇在巨富中死去還是在裸捐或者在半捐中死去,完全是一種個人選擇,不能說他們沒有捐款就是恥辱。如果橫加干涉,或者道德裹脅,這不僅是一種不尊重,也是對別人基本權利的侵犯。

  另一方面,則應該看到這話的時代背景與現實語境。簡言之,卡內基為何會說出並深信“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”?原因有兩點,一是作為貧窮移民的後代,他深知底層之艱辛,他年少時“常常吃飽了這一頓,不知道下一頓的食物在哪?”因此他深知窮人最需要什麼,當他成功後他常常慷慨解囊,致力於慈善;二是他所生活的時代處於19世紀前後,這正是美國貧富分化十分嚴重的時代,工人和資本家對立嚴重,作為一個有遠見的富豪,他深知慈善的重要性和必須性。卡內基還有一句名言,“如果我一直追求能賺錢的事業,有一天自己也一定會墮落下去。假使將來我能夠獲得某種程度的財富,就要把它用在社會福利上面。”同樣,這話在今天很有啟發意義。

  是的,每個人都不是孤島,沒有誰能獨善而存。應該看到,今天我們所處的時代,同樣貧富懸殊,同樣隱含著不確定的危機,富人和窮人之間同樣存在著誤解和對立。該怎麼辦?窮人少一些民粹思維,富人多一些遠見。富人幫助窮人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慈善,一種是帶動窮人變富,馬雲說過這樣一句話:“我10年前一直堅信一點,村裏人窮瘋了,只有你賺錢,你的處境一定很危險。如果你帶著大家一起賺錢,而且你稍微比別人賺得多一點,你的幸福感一定最強。”可是,許多人並沒意識到這一點,他們有一種“我死後,哪管洪水滔天”的無畏感,他們不停地炫耀性消費,唯恐世界不知道他們豪奢,他們有意無意地製造階層對立,看見窮人總是不由自主地嗤之以鼻……這樣的人死後進天堂真是比駱駝穿針眼還難,這樣的人要他慈善真是讓他生不如死。

  當然,我們欣慰地看到,我們的這個世界上並不缺少靈魂高貴的人,比如巴菲特,他說:“我不是對王朝財富的熱衷者,特別是當世界上60億人還比我們窮得多的時候……”無獨有偶,蓋茨對財富也有深刻的認知,“(擁有鉅額財富)不僅是巨大的權利,也是巨大的義務。”李嘉誠則認為,真正的富貴,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,能用你的金錢,讓這個社會更好、更進步、更多的人受到關懷。這些人個個將大把的財富捐給慈善事業。是的,越來越多的富人意識到,“我們的財富來自社會,我們只是代管”;越來越多的人相信,“為別人提供機會,創造機會,讓每個人都實現各自的人生價值,那就是最大的‘善’”;越來越多的富人也發自內心地表示,“富人在倫理、道德上有責任幫助社會上的弱勢群體。”

  我們拒絕道德綁架,我們譴責仇富,但是,富人也不妨多一點遠見。當富人們能夠自覺堅信“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”,我認為這是一種進步。多一些這樣的慈善情懷,我們的社會必將少一些階層對立,多一些相親相愛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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